(聯合新聞網)【記者羅曉荷/台北報導】 立法院朝野昨天完成協商攸關八百萬勞工權益的「勞工退休條例」草案。朝野同意,新制實施後,除非勞工在同一受雇單位工作,否則舊年資將不會併入新制。
朝野協商同意,新制在勞退條例通過後一年內實施,如果立法院趕在本會期六月十一日休會前完成三讀,新制可望在明年七月上路。勞工個人將可擁有可攜式個人帳戶年金,未來勞工不會因為跳槽或企業主不提撥年金,而領不到退休金。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日前已初審通過勞工退休條例草案,但新舊制如何銜接,朝野仍有歧見,工委會等勞工團體強烈爭取保障舊年資。工委會成員昨天手拿「年資泡湯」的牌子,赴立法院門口抗議。
不過,昨天朝野協商時,對於舊年資併計問題仍持保留態度。部分立委認為,如果舊年資併計,新雇主將要補提撥龐大數額的年金,恐怕無法負擔。最後還是決定採納行政院原版本,也就是舊年資僅保留、不予保障,如果勞工在新制實施前即已跳槽,舊年資將無法獲得保障。
按照朝野協商版本,勞退新制將讓勞工擁有個人專屬退休帳戶,不受目前必須受雇於同一個單位的限制。並將現行退休時一次給付,改為按月提撥的年金制。雇主必須按月提撥勞工薪資的百分之六,到勞工帳戶,等到勞工年滿六十歲、年資滿十五年時,就可按月領取退休金。
朝野協商並決議,為了避免勞工領不到退休金,一旦雇主沒有按月提撥退休金,罰則將為二至十萬元,並得連續罰。同時,朝野也同意,如果雇主以往並未按月提撥一定比例年金,在新制實施後,應補提撥。
勞退新制 不保障舊年資
- 200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