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莊煥寧/省府報導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委員會日前召開第十五次會議,福建省政府派員出席,並針對林有國等三件爭議案件積極爭取應予以補償,經與會委員支持一致通過予以補償。
國防部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委員會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該部第一會議室召開第十五次會議,福建省政府派第一組楊誠璽組長與會,為省民申請案表達意見。
會中討論申請案件總計六十件,屬金馬地區申請者計五十六件,其中經預審會議就申請資料初步審查符合申請要件者四十六件(馬祖地區四十二件),經委員會討論均通過給予補償;另經初步審查不符合申請要件者計十四件(爭議案件十二件及戰爭所致擬駁回之傷亡案二件)。
在審查會中,省府代表針對爭議案件,提出異議,認為林有國、林柯心富及林和尚等三案,業經金門縣政府函送查證結果及鎮公所證明係屬官兵執勤中所犯,並出具「案情屬實,若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之證明書,應予以補償。
在省府代表積極爭取與會委員支持下,一致通過予以補償;另因戰爭所致擬駁回之傷亡案二件,亦因陳述係國軍演習流彈擊中成殘,會議決定予以保留,將俟查明八二三砲戰期間是否有國軍演習情事後再審議。
省府表示,地區申請案件,如不服駁回申請之決定者,應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以為救濟,俾免權益受損。
軍勤補償會省府力爭省民權益
- 200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