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翁碧蓮/金湖報導
金門地區自九十年八二三金馬自衛隊納入榮民體系後,目前領有外住就養者高達一千三百六十一人,每人每月獲領一萬三千五百五十元;金門榮民服務處自(七月)份起至九月份,將分兩階段展開驗證作業,以防誤、溢、漏領等情事發生。
榮民服務處指出,為落實外住就養榮民給與人數、金額與實際領金額相符,避免誤、溢、漏領等情事,自(七月)份起,將分兩階段由責任區輔導員負責驗證,第一階段七月十四日至八月四日辦理初驗,採分區集中驗證,同時亦接受個案至該處接受驗證。
第二階段八月四日至九月十五日複驗,對因故初驗無法到驗者實施個別訪查驗證。為方便就養榮民接受驗證作業,榮服處特洽借相關單位場地採區域性驗證,驗證排定日程如后:
七月十九日至廿一日|烈嶼鄉公所;七月廿一日至廿三日|金湖民眾服務站辦理金湖區驗證;七月廿六日至廿八日|金城鎮公所辦理金城區驗證;七月廿七日及廿八日|金寧鄉公所辦理金寧區驗證;八月二日至四日|金沙鎮公所辦理金沙區驗證,請榮民依指定日期檢具應備驗之相關證件前至接受驗證。
榮服處強調,為避免影響已獲就養之權益,初驗時就養榮民應攜帶榮民證、私章、全家人口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到指定地點接受驗證,並簽具聲明書,不克到驗者則於九月十五日前可逕至榮服處並在辦公時間內到該處驗證。
榮服處表示,凡於規定時間內未檢齊全家人口戶藉謄本及聲明者,視同未完成驗證手續,逾九月底未接受驗證者,十月份起改為自領,並接受驗證;若於規定時間內未檢齊全家人口戶籍謄本及聲明書者,視同未完成驗證程序。
榮服處也表示,未按規定完成驗證程序,即依輔導會會頒就養相關規定報輔導會註銷,停發給與,溢領給與依法追繳,請就養榮民注意權益維護。若有疑問者可電金門榮民服務處電詢,電話082─332062專員許應強洽詢。
針對目前眾多申請就養案件,榮服處將依其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有無固定收入、積蓄、恆產、生活無著,每月全家人員平均所得低於就養給與一萬三千五百五十元之相關要件;是否列入政府中低收入或領取社會救助之相關要件;或未達就養年齡之重病殘障之無工作能力、以及家庭訪視其本人及子女生活及職業狀況、住家情形及經濟環境、健康情形。
地區自衛隊納入榮民就養達一千三百餘人
- 200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