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 程佳英.臺北訊】 為避免再度發生大陸來臺旅客的集體跳機事件,交通部觀光局昨日下午針對大陸人士集體脫團的問題,邀集旅行社業者開會研商防範對策,提出設立大陸觀光團體專用通關走道及窗口、嚴禁具接待大陸觀光團體資格之旅行社為其他旅行業送件,如經發現代替送件的旅行社,雙方業者將處予罰鍰,並停止接待資格一年。
此外,中華民國旅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提出研擬大陸送團旅行社向旅客暫收保證金每人二萬元人民幣繳交該會,團體出境時再發還的建議,這些具體結論將由交通部觀光局提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研議後,再決定是否定案。
十三日首度發生大陸旅客全團十七人集體脫團事件,觀光局為檢討現行旅行業經營大陸人士來臺觀光業務的管理機制與實務操作等問題,昨日邀集旅行社業者開會研商防範對策。
根據觀光局資料,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開放第三類,又自同年五月十日擴大開放第二類,到今年七月二十二日止,大陸地區來臺觀光團體共計一千七百三十七團、二萬四千六百零七人。
實施二年多來,九十一年未發生脫團事件,九十二年有六人,今年上半年則有十人脫團,最近更發生十七人集體脫團的落跑事件,以旅遊團名義來臺儼然成為大陸客的偷渡新管道。
有鑑於此,八月一日起臺北市、高雄市及臺灣省旅行業公會將委託中華民國旅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作為大陸觀光團體來臺申請案件處理申辦手續的統一窗口,並將加強對來臺觀光之大陸旅客背景資料的查核確認。
全國聯合會並將在轉發入出境許可證時,查核旅行社已收訖旅行團費之證明。
此外,嚴禁具接待資格的旅行社為其他業者送件,一旦發現,雙方業者除處予罰鍰外,並停止接待資格一年。
觀光局主任秘書邱長光指出,觀光局建議改善機場接待流程,設立大陸觀光團體的專用通關走道及窗口,允許導遊人員至專用通關窗口接待旅客。
旅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並將研擬大陸送團旅行社向旅客暫收保證金每人二萬元人民幣繳交該會,團體出境時再發還的提案,不過,昨日做成的決議還需陸委會研議後才能定案。
嚴防跳機陸客旅臺擬收保證金
- 200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