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登記分發 明起繳卡

  • 2004-07-27
【中時電子報 】 朱武智/台北報導93學年度大學「登記分發入學」從明天起受理繳卡作業。
 93學年度大學聯合分發會、成功大學表示,各登記區(大學)把7月27、28、29、30日的4天上、下午,各排為8個登記梯次,參加登記的考生必須按排定的梯次時段辦理登記;而每人可選填的校系志願,則修改調增為90個。

 聯合分發會表示,繳卡作業一律採現場登記,並以親自辦理為原則。

 每天受理時段是上午8點30分到11點30分,下午則為1點30分到4點30分。

 逾期不受理登記。

 考生前往繳卡時,一定要攜帶「登記繳費單」(要加蓋收款銀行之章戳)、「分發志願卡」、「93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之准考證或成績單」。

 聯合分發會表示,如因重大事故而無法親自辦理登記者,可委託父母(或監護人)或配偶持其身分證正本、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以代為辦理;委託書應註明參加登記者及受委託人之姓名與身分證字號,並含「本委託書及分發志願卡內容本人完全同意」等字句。

 若因證件不齊而無法辨識身分,則不予受理登記。

 另外,申請複查指定科目成績者,仍須在規定的登記時間辦理登記繳卡。

 經通知變更成績者,應於8月2日當天前(包含「補考」之考生),以郵戳為憑,填妥改補登記繳卡申請表,連同分發志願卡以限時掛號郵件寄至分發會申請辦理改補登記繳卡(地址:台北郵政71之64號信箱。

 93年度聯合分發委員會分發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