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幼班全面實施 確定跳票

  • 2004-08-12
  (聯合新聞網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原訂95學年度全面實施的「國幼班」確定跳票。
 教育部已經完成規畫,95學年度起只補助「五足歲經濟弱勢幼兒」提早上幼稚園。

 實施範圍縮小後政府一年較原規畫少花40多億元,受惠幼兒也少了20多萬人。

 除了對象減少,教育部也把「國幼班實施計畫」,改名為「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

 凡是符合標準的五足歲幼兒,上公立幼稚園每學每學期補助2500元、一年補助5000元;上私立幼稚園最高每學期補助1萬元、一學年補助2萬元。

 根據教育部規畫的草案,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分三階段實施,第一階段93學年度起在澎湖、金門(新聞、網站、商品)、馬祖、蘭嶼、綠島、琉球等離島三縣三鄉實施。

 第二階段94學年度起實施,增加54個原住民鄉鎮市地區。

 第三階段加入全國五足歲經濟弱勢幼兒(包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受惠幼兒總人數約2萬8300人。

 比起全面實施約需50億元,政府少花40多億元。

 國教司表示,原訂第三階段全面實施的時間延後,主要是考量全面實施國幼班,將造成政府財力困窘,因此把第三階段改為只補助經濟弱勢五足歲幼兒,等政府完成幼托整合、國家財政充裕後再研議全面辦理國教向下延伸。

 國教司表示,這項扶助計畫,採非義務、漸進、免學費方式實施,讓經濟弱勢幼兒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公幼不足就讀私幼的幼兒,最高一年補助兩萬元,收費超過兩萬元部分由家長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