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府提重賞鼓勵縣民參加公務員考試

  • 2004-08-14
金門記者鄭大行/縣府報導

金門縣府為因應各級機關人力需求,特別研擬了「人力培訓計畫」,希望培育優秀人才加入縣府及各級機關團隊。凡符合資格並於廿七日前向縣府人事室辦理報名者,只要考上了高、普考或地方政府基層特考,並分發在金門服務者,將可獲得十萬元獎學金。

經濟不景氣,工作難找,使得各類國家考試錄取率屢創新低,就連職缺開在金門、馬祖甚至烏坵等偏遠地區,同樣競爭者眾,且有不少考生來自外地,翻開榜單,在地金門鄉親錄取者少之又少。這些非本地籍考生,在錄取、進用之後,也有直接在當地落地生根者,但畢竟是少數,大多數為了就近照顧家庭,不得不申請調回台灣服務,也使得縣府及各級機關常有職缺無法補實。

縣府為因應人力需求,並提昇縣民參與國家公務人員考試之意願與能力,培育優秀人才投入各級機關公務工作,特別訂定了「金門縣人力培訓計畫宣導」,申請資格包括:一、縣府暨所屬機關(構)約聘僱人員及按月支薪之臨時人員。二、設籍金門縣一年以上,現居住金門,年滿十八歲以上、五十歲以下者。凡符合以上兩項資格者,均可報名參與。

根據這項人力培訓計畫,縣府暨所屬機關(構)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及金門縣縣民,均得於社區大學選修與報考國家考試有關之相關課程,必要時得由縣府委請社區大學開辦相關課程。參加高普考試或地方基層特考前夕,亦得視實際需要聘請補習班教師為參與計畫者加強課業輔導。

縣府指出,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參與縣府委託社區大學辦理之課程,於參加國家舉辦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錄取分發至縣府或所屬機關任職時,將由縣府發給獎學金十萬元。一般縣民在社區大學選修與報考國家考試有關之課程,並於參加國家考試獲錄取、分發至縣府或所屬機關任職者,亦由縣府發給獎學金十萬元。

縣府強調,為了符合培育在地人才的宗旨,參與這項計畫者,錄取後必須在金門地區服務滿三年才能請調。若基於人道因素及個人生涯規劃發展,服務不滿三年就離職者,需繳還十萬元獎學金。

這項計畫從八月一日起生效,並自即日起至八月廿七日止受理申請,有意參與者可向縣府人事室索取報名表。填妥資料後,檢附在職證明(不在職者可免)、個人戶籍謄本(已附在職證明者免附戶籍謄本)各乙份向人事室申請。然後再向社區大學辦理選課。

縣府人事室表示,今年度社區大學將開有六門與國家考試相關之課程,註冊選課之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辦理註冊選課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一份、一吋或二吋照片兩張。選課時每學分八百元。相關細節可向社區大學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