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提出中央選委會組織法修正動議
(馬祖資訊網 )過去縣市選舉委員會均非正式編制,地區立委曹原彰等多人昨天(13日)在立法院連署提案,提出修正動議,讓縣市選委會組織法制化,亦即金門、馬祖等地方政府也將有正式編制的縣市選舉委員會。
曹原彰說,立法院法制、內政委員會昨天聯合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條文,其中修正第十六條之一,全文為本會(指中央選舉委員會)設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其組織規程,由本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本條文將過去行政命令的縣市選委會納入法制化。至於選委會人員是否領取薪水或津貼以及有多少員額可領薪,則猶待中選會擬定組織章程,再送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相關單位核定。
曹原彰等(13日)提案 縣市選舉委員會將法制化
- 200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