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試辦三年的「金馬證」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部分台商反映,合格台商經常受到境管局壓件、要求提具大陸薪資所得證明等不合理要求;反觀一般不合格民眾,只要透過旅行業者仲介,便可取道小三通快速進出大陸。
漳州台商協會會長何希灝昨(30)日表示,過去福建台商申辦「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時,俗稱「金馬證」,經常碰到各式各樣的軟釘子,導致「真正台商拿不到金馬證」,反倒是不具備資格的民眾,往往可透過旅行業者申請,「不到兩個星期就拿到證了」。
何希灝指出,不少台協會員向他抱怨,境管局在辦理金馬證核發時,經常「一下緊、一下鬆」,要不就是一拖一、兩個月,使得不少極需往來金馬的台商深感「辦件大不易」。
他表示,最讓人不能理解的是,最近境管局要求辦件的台商提具「大陸薪資所得證明」,讓不少擔心薪資曝光的台商視為畏途。
他說,去年曾向政府建議改由當地台協出具台商公司證明,一來可幫合格台商更快取得金馬證,二來可遏止旅行業者與少部分台商非法借牌等不當勾結。不過,這項提議並未獲台灣主管機關採納。依境管局現行規定,過去台商須先取得一年到期的金馬證,才可經小三通進出大陸地區;7月新制則規定,台商獲准通行後,可憑護照加蓋章戳,進出大陸。
該規定適用對象包括:一、經經濟部許可在大陸地區投資之事業,其負責人與所聘僱員工,及其配偶、直系血親;二、在大陸地區投資事業負責人與所聘僱員工之子女,或為外商所聘僱台籍員工之子女,於金門、馬祖就學者,及其直系血親。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旅行社業者表示,境管局最近兩個月從嚴審核小三通的通行標準,除了要求台商提出與資本額相符的資金匯出水單外,首次取道小三通者,去程必須搭乘飛機進入大陸,且在大陸停留時間須超過一個月。
旅行社業者透露,過去台商取道小三通進出大陸,需先取得一年到期的「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也就是所謂的「金馬證」。當時,不少旅行社業者盛行居中非法仲介,即向金門、廈門台商「借牌」出具「假資料」,每次代價約新台幣6,000元到1.2萬元不等。
業者表示,最近境管局查核甚緊,「要的資料也很嚴格」,不少旅行社紛紛表明這兩個月都不做非法取證生意。
業者透露,新制要求台商須先取得經濟部投審會核發的實行投資函,確定在大陸公司資本實際到位;同時,要求首次取道小三通者,去程不能搭船,必須搭乘飛機取道港澳或其他地區進入大陸,且第一次停留時間必須超過一個月。
申辦金馬證 非法比較快
- 200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