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修訂 馬祖增二千萬

  • 2004-09-03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修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已獲行政院核定,金門、和 馬祖可以各增配二.五億元和二千萬元,自從明年開始適用。

 財政部官員表示,分配辦法規定,每年可供分配總額的八五%,是依照各地方政府「基準財政收支差額」計算。

  財政部官員表示,扣除了菸酒稅收之後,金、馬的分配款將提升。以九十三年為例,金門的分配稅款有五.六七億元,修正後,明年可以分配到八億多元,新配約三億元。馬祖九十三年分配稅款有一.七億元,明年可以新增二千萬元,近二億元。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自從八十八年修正以來,希望在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正之前,每年檢討一次,今年已是第五年修改,只有調整金門和馬祖的分配稅款。

 如果今年年底財政收支劃分法獲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也將全面大修,但會自九十五年度再開始適用,主要是因為修改辦法需要前置作業時間,加上九十四年的預算已編出來,不可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