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位退休教師 打官司爭錢

  • 2004-09-29
 【聯合新聞網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今天是教師節,部分退休教師為了爭取退休金中的「其他現金給與」,忙著準備文件要打一場集體訴訟。全國教師會統計,已經收到1000多名退休教師的訴訟委託書,全教會將在年底前正式提出訴訟,是國內首見的教師集體打官司。
 全教會私校委員會主任委員洪輝祥說,其他現金給與是法律明訂教師退休金的一部分,每人大約30萬至50萬元不等,私校教師不惜打官司也要爭到底。他們已經和法律顧問研究過相關條文,法律顧問認為勝算很大,他呼籲民國59年至84年間曾在私校任職的退休教師,站出來爭取權益。

 教育部人事處長朱楠賢說,民國91年已經有人提起行政訴訟,結果行政法院裁定敗訴。他強調,教育部是依法行政,並未違法。

 洪輝祥表示,民國59年實施的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明訂教職員退休金包括本俸、實物代金、其他現金給與三部分。民國85年公教人員實施退撫新制,退休金基數改為本俸加一倍。行政院當時提出公教人員退休補償辦法,補發84年前退休的公教人員,每人30萬至50萬元其他現金補償,唯獨漏了私校教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