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 軍聞社.臺北訊】 行政院退輔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現正受理申請,截止時間至廿五日,符合資格的軍榮眷,可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
退輔會表示,獎學金主要發給支領一次退伍金,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或未支領軍公教月退休金等清寒榮民及遺眷之在學子女;助學金則以就養榮民及就養遺眷家境清寒之在學子女為對象。
退輔會指出,符合申請及核發條件之榮民子女,應檢具家長榮民證、印章、學生證、成績單等證件,逕向各地榮民服務處申請。
清寒榮民子女獎助金
- 200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