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來臺設籍一年須服兵役

  • 2004-12-07
 【中央日報 軍聞社.澎湖訊】 澎湖縣政府民政局表示,由於兩岸交流頻繁,到臺灣取得戶籍之役男逐年增加,惟依據徵兵規定,大陸來臺設籍滿一年役男,一樣須服兵役。
 民政局指出,大陸兵役制度和臺灣並不相同,很多來臺設籍役男並不了解,常有屆齡役男接獲兵役通知,才知道要服役,甚至有些人利用在臺未滿一年,尚未納入管制出境對象時,出境後即未歸,而違反兵役法。

 該局進一步指出,依據徵兵規則第卅七條規定,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來臺之役男,自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於屆滿一年後,應辦理徵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