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日報記者/綜合報導
立委選舉進入決戰,到處繪聲繪影頻傳,連日來金門地檢署已受理偵辦十三件列為「選他案」檢舉賄選案,昨日並依法定程序辦理傳喚周姓、蔡姓、李姓等四人到案說明,結果只有金城鎮西門里長李水泉到案,其餘均缺席。但基於偵查不公開,檢方強調,會依證據辦案,不會為辦案而辦案。
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定程序,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發出傳票傳喚四人應於昨日上午九時到案說明,結果只有一人到案,其餘均缺席,沒到場說明案情來龍去脈。
據瞭解,金城鎮外武廟管理委員會出租戲台給候選人,遭人檢舉賬目不符涉嫌賄選,金門地檢署昨天傳喚管委會主委、西門里長李水泉到案說明並實施搜索。李水泉表示是無妄之災,一度回家拿出租戲台的合約、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等影本,向檢方證明自己清白。
金門地檢署表示,是依程序辦案,目前還是以選他字案偵辦中。並強調,立委選舉,逼近決勝時刻,賄選情資不斷湧入,檢、警、調也毫無鬆懈,目前總共有十三件檢舉賄選案,均列為證據較不具體,因為有人檢舉,檢方是依法定程序處理,但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案情內容。檢方強調不會為辦案而辦案,仍會依據加強蒐證和偵辦,以打擊不法和杜絕賄選情事的發生。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並表示,檢舉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賄選者,最高可獲得新台幣一千萬元之高額獎金,賄選案件的檢舉獎金無需等待終審判決確定,只要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即可發放獎金四分之一,經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判決有罪後,再發放獎金四分之一,將來就算終審改判無罪確定,也無須歸還領取的獎金,希望藉由宣導,鼓勵全民踴躍檢舉賄選,端正選風。
金門地檢署受理十三件檢舉賄選案昨傳喚四人到案說明
- 200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