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報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棄兒需要大家的關心!兒福聯盟研究發現,在國內所有收養案件當中,僅5.8%的國內收養人選擇機構認養的方式,大部分仍以私下收養為主,而有部分出養兒因為有發展遲緩或是罕見疾病的問題,轉而被其他國家的家庭收養,其中荷蘭就是台灣最大的出養國,每年約有60個孩子在荷蘭找到他們的家。
兒福聯盟指出,台灣每年約有3千多名的孩子被合法收養,這還不包括難以統計的收養黑數,而收養的方式除了收養配偶子女的繼親收養之外,還有非透過社福機構找到出養兒童的私下收養與經過正式的機構管道申請和輔導的機構收養。
值得注意的是,依據兒福聯盟社工處的出養諮詢電話統計,去年的出養諮詢電話中,因孩子有家族遺傳病史、生父母有藥物濫用或毒癮問題以及兒童本身有嚴重發展遲緩,罕見疾病或年齡較大等情況的約有64人,因這些孩子較難在國內找到合適的收養家庭,必須透過國際收養。
由於國外收養案件多經由北部機構辦理,所以國內的國際出養以台北市為主,兒福聯盟針對北市在民國82年到90年間的收養案件進行研究發現,每年平均有90名國際出養兒童,其中荷蘭是台灣最大的出養國,每年約有60個孩子被荷蘭家庭收養。
兒盟指出,荷蘭家庭每一年由世界各國收養的孩子平均約1100名,目前台灣是荷蘭第4大的收養來源國家,在最近2、3年前,台灣在歐洲的國際出養幾乎都是以荷蘭家庭為主,其他歐洲國家的收養人數一年僅有1到2人,但近3年來已有成長,合計一年約有70人左右。
不過兒盟也提到,雖然跨國收養在荷蘭是很普遍的現象,但荷蘭家庭要收養一個孩子並不是容易的事,包括收養資格和費用負擔都要有充分的準備,且所有的收養都要透過機構進行,也就是說,荷蘭並沒有所謂的私下收養。
這群10多年前被荷蘭家庭收養的台灣孩子在兒盟的邀請下,今(10)日搭機來台進行一趟文化旅行,除了讓孩子了解生出地的文化之外,也讓國人能更了解什麼是為愛收養,並且以更開放與正向的眼光來看待收養的家庭。
荷蘭為台灣最大出養國 每年有60個孩子找到幸福的家
- 200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