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選委會正式宣告年底二項選舉起跑

  • 2005-09-23
 金門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福建省選舉委員會昨日上午公告福建省金門、連江第四屆縣長選舉,及福建省金門、連江縣第四屆縣議會議員選舉等二項選舉公告,兼福建省選委會主委的福建省政府主席顏忠誠呼籲各參選人遵照規定展開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選民屆時踴躍投票,大家一起反賄選、淨化選風,選賢與能。

兼福建省選委會主委的省主席顏忠誠是於昨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偕同福建省選委會委員翁明志(省府秘書長)、總幹事陳鏡泉、秘書呂成發等人,在省府大門前公告欄張貼「福建省金門、連江縣第四屆縣長選舉公告」、及「福建省金門、連江縣第四屆縣議會議員選舉公告」,公告事項包括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等事項。二項選舉均訂於十二月三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在金門、連江縣各投票所投票。

年底縣長、議員、及鄉鎮長「三合一」選舉正式開跑,省選委會主委顏忠誠希望大家遵照法令規定,進行一場公平、公正的選舉,除了檢警調單位加強查察賄選,全民也應一起反賄選、端正選風,他也鼓勵選民於十二月三日踴躍前往投票,選出賢與能來為大家服務。

根據「福建省金門、連江縣第四屆縣長選舉公告」,金門縣選舉區應選名額一名,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為新台幣六百三十七萬六千元;連江縣選舉區應選名額一名,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為新台幣六百零五萬六千元。

而「福建省金門、連江縣議會第四屆議員選舉公告」中也規定,金門縣選舉區(含烏坵鄉)應選出之議員名額為十八名,其中應選名額至少應有婦女當選名額四名;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為新台幣二百零四萬元。

連江縣議員選舉部分,第一選舉區南竿鄉應選出之議員名額五名(至少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名),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為新台幣二百零一萬三千元;第二選舉區北竿鄉應選出之議員名額二名,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為新台幣二百零一萬一千元;第三選舉區莒光鄉應選出之議員名額一名,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為新台幣二百零一萬四千元;第四選舉區東引鄉應選出之議員名額一名,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為新台幣二百零一萬一千元。

另由於行政院於本(九)月十四日已通過「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該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草案當中規定下屆縣市長、縣市議員任期調整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此,中選會日前函示省選委會於發布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公告(鄉鎮長選舉公告為縣選委會權責)時,公告內文中應加註說明,也成為此次選舉公告的一項特色。

在縣議員選舉公告部分,附註為「依照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縣議員之任期為四年,本項公告之福建省金門、連江縣第四屆縣議員選舉任期應自九十五年三月一日起至九十九年三月一日屆滿,是項任期如因地方制度法修正,有延長任期之規定時,依法延長之。」

而縣長選舉公告,加註「依照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縣長之任期為四年,本項公告之福建省金門、連江縣第四屆縣長選舉任期應自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屆滿,是項任期如因地方制度法修正,有延長任期之規定時,依法延長之。」

金門縣選舉區為金門縣各鄉鎮(含烏坵鄉),應選出名額共十八名,至少應有四名婦女當選名額,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為新台幣二百零四萬元。

由於金門縣議員選舉係全國唯一以全縣為一選區的「大選區」制,人口數數倍於採小選區(以鄉鎮為一選區)的連江縣各選區,但競選經費上限與採小選區的連江縣各選舉區差不多,有的有意角逐議員選舉的民眾對此有所疑問。

福建省選委會指出,有關於縣長、議員選舉的競選經費上限,福建省選委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二條之一授權,並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之一的規定計算,其中,在縣議員選舉部分,競選經費最高限額係以各該選舉區之應選名額除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十五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新臺幣四百萬元)之和。

至於縣長選舉部分,係以各該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八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新臺幣六百萬元)之和。

而競選經費最高限額計算有未滿新臺幣一千元之尾數時,其尾數以新臺幣一千元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