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李增汪/綜合報導
行政院長謝長廷昨日宣布開放金門及馬祖金融機構試辦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中央銀行外匯局表示,凡符合金馬「小三通」往來大陸地區與金馬之國人與大陸地區人士,自十月三日起,可以在經核准之金融機構兌換人民幣,同時,攜帶人民幣限額也由六千人民幣提高為二萬人民幣。已經核准開辦人民幣兌換業務的金融機構共有六家。
根據統計,目前在金馬地區的金融機構包括台銀金門及金城分行、台銀馬祖分行、土銀金門分行、金城分行及金門縣信合社等六家,至於復華銀行金門分行,將於十一月才會提出申請。在兌換匯率,中央銀行外匯局表示,依國際慣例,將採取交叉差匯率,人民幣兌美元為八點一,台幣兌美元為三十三元左右,因此,人民幣兌新台幣的匯率為一比四左右。獲准開辦此一業務的銀行,會將牌告匯率掛出。
中央銀行外匯局並表示,央行已訂定「金融機構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要點」,經央行核准之金馬金融機構或其委託之機構,均可辦理此一業務。而目前政策先由小三通試辦,未來央行將視試辦成效、金額,央行會密切注意。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在兩岸未簽定貨幣清算協定之前,人民幣不能買賣,不過,央行也希望加快與對岸簽定清算貨幣協定的腳步。
央行表示,辦理人民幣兌換,憑辦文件包括出入境許可證或護照加蓋章戳之身份證明、及出入境查驗章或船票等實際出入境證明。至於金融機構的偽鈔辨識能力,央行表示,已分別在去年九月、今年三月及六月辦理三次人民幣偽鈔辨識講習會,金門馬祖金融機構均派員參加,並已安排外商銀行之人民幣拋補作業,目前經核准的人民幣拋補銀行有匯豐銀行及美國銀行二家,人民幣送運不受二萬人民幣限制。
此外,央行也提醒,目前已開放金馬地區兌換人民幣業務,因此,人民幣流通應會大幅降低,但若經警察、檢調機關或其他查緝機關查獲未經許可進行人民幣買賣、兌換或其他交易者,由查緝機關將涉案之人民幣移請海關依規定沒入之。
央行核准六家金融機構開辦金馬地區人民幣兌換業務
- 200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