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周文郁/中正機場報導】台北關稅局昨天說,即日起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攜帶人民幣超過兩萬元入境者,應自動向海關申報。
回國攜帶超過部分由旅客自行封存在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帶出國;攜帶人民幣出國超過兩萬元限額者,其超額部分不准攜出,應由隨行親友攜回或託航空公司代為保管,人民幣入出境限額不計入攜帶入出境外幣的額度內。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在行政院會上,指示陸委會,應在開放金馬地區兌換人民幣政策後進行檢討,如果方向沒錯,應早一點評估擴大在台灣兌換人民幣的業務。
不過,相關官員指出,目前在台灣地區要推動人民幣兌換業務,牽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卅八條,兩岸應建立貨幣清算協定,除非修法刪除此一規定,否則有違法的障礙。
國人攜人民幣出入境 限額兩萬
- 2005-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