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七日電)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在立法院表示,因瑞士已同意在軍火商汪傳浦一案中,他簽署保證書就已足夠,沒有必要在汪傳浦若被判處死刑時,建請陳水扁(新聞、網站)總統動用特赦權。
謝長廷日前簽署保證書,承諾將來檢察官不會對拉法葉艦軍售弊案關鍵涉案人汪傳浦起訴有關死刑的罪名,瑞士最高法院裁定,銀行可將汪傳浦一家人收受佣金的銀行文件,提供給台灣政府,協助調查拉法葉軍購(新聞、網站)案。
親民黨籍立法委員高思博(台南市)下午在立法院質詢謝長廷時表示,有人提議請總統宣告,若汪傳浦被判處死刑時,由總統動用特赦權。
謝長廷答詢時說,這是偵查中的案件,不宜講得鉅細靡遺,瑞士覺得政府保證就夠了,不必做得更多,事實上也證明夠了。
法務部長施茂林答詢也說,他看過這份文件,重點在瑞士希望台灣出具類似承諾書的文件,檢察官不求處汪傳浦死刑;若法院判處汪傳浦死刑,也希望不要執行死刑。
他強調,簽署文件發動權來自最高檢察署的檢察官,他們已整體評估過案件調查與發展,認為這麼做合適,才認可有必要簽署這份承諾書。
施茂林說,是否判處死刑,牽涉到審判問題,承諾書上未提到法案審判權問題,因為瑞士非常了解這不是檢察官的職責。
他表示,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新聞、網站)簽過兩次,但瑞士仍存疑,希望由行政當局簽署。941007
汪傳浦案 謝揆:沒必要建請總統特赦
- 200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