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學位授予法大翻修,未來大學授予的學士、碩士、博士、名譽博士學位名稱,由各大學自訂,不必再報教育部備查。大學畢業、成績優異學生,可以直接報考博士班,最快五年念完大學、研究所,取得博士學位。
教育部部務會報下午討論「學位授予法」修訂草案。草案如果順利通過,並經行政院、立法院審議通過,未來大學學術自主化將大幅提升,學制也更具彈性。
為了因應國際化趨勢,未來大學特定領域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專案報經教育部核准後,可用修讀學分代替寫論文。研究所碩博士班也可有輔系、雙主修,大學打破系所設置的學程,也可以授予學程學位。
目前大學修業年限,大學部最短三年,碩士一到四年,博士二到七年。未來成績優異學生如果三年取得學士學位直攻博士,最快高中畢業五年後,就能拿到博士學位。高教司長陳德華強調,五年拿博士學位只是極少數「特例」才可能做到。
因應網路時代,草案增訂遠距教學只要符合規定,也可以授予學位,但學校在學位證書上,應該註明授課方式是遠距教學。
至於中研院長李遠哲爭取多年的開放中研院授予學位問題,教育部研擬甲、乙兩案。甲案維持現狀,中研院可以和大學合作招生、授課,但學位仍由合作的大學授予;乙案則同意中研院專案報教育部核准後,可以獨立招生並授予碩、博士學位。
學士到博士 5年念完不是夢
- 200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