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蔡振源/綜合報導】 香港立法會昨天以37支持,9票反對,三讀通過取消遺產稅的條例草案,法案明年2月11日生效。也就是說,明年2月11日凌晨零時或之後過世者,他的遺產將不必繳交遺產稅。
此外,這個法案也具有追溯效力,在今年7月15日凌晨至明年2月11日凌晨零時實施新法這段期間的過世者,如其遺產評估總值超過750萬元,當局只會對其遺產徵收100元的象徵稅款,多繳的遺產稅將獲退還。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指出,取消遺產稅將使得政府收入每年損失15億元,但可增加香港在金融資產及地產市場方面的投資,從而為政府帶來更多印花稅和其他稅收。
馬時亨表示,取消遺產稅項對香港十分重要,否則香港的金融市場,以及在全球和區內市場的佔有率,會面臨萎縮。他相信,政府收入會因投資增加而增加,不會影響在民生服務的資源投放。
香港政府原本計劃在今年7月,即上年度立法會會期的最後一個大會,恢復二讀有關取消遺產稅的條例草案,結果遭反對議案的「民主派」突襲,在內務委員會否決。經過三個月的準備,以及對部分細節進行修訂,政府昨日再度提出草案,結果順利獲得通過。
對於有議員指取消遺產稅是「劫貧濟富」的做法,馬時亨反駁說,大部分(六成八)繳納遺產稅的個案,其扣除豁免後的遺產值均在2000萬元以下。由此可見,因取消遺產稅而受惠的中小企業及中產階層人士,會較多於富裕階層人士。
香港取消遺產稅
- 200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