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洪志慶/烈嶼報導) 烈嶼國中繼榮獲教育部九年一貫推手|標竿100學校之績優獎後,又再度榮獲教育部94年度全國推動能源教育優等獎,全校師生與家長們分享雙雙獲獎的喜悅。
烈嶼國中校長吳啟騰指出,該校推展能源教育而能獲得教育部的肯定,榮獲優等獎,主要是在推展節約能源之環境教育工作,包括有多項措施:1、建構綠建築:以綠建築概念,配置增建教室大樓,不論建築配置走向,建材皆能運用自然光源、通風、雨水、中水利用等節能措施。2、建置太陽能發電設施:極力爭取經濟部能源局經費設置太陽能光電示範教學系統,設立再生能源及節能教學中心,推展全縣替代能源教學工作。3、榮任全縣環境教育中心學校:推展全縣環境教育,先後辦理全縣環境教育輔導研習及全縣環境教育示範觀摩與經驗分享兩次,全縣愛河護川種子研習一次,全縣國土保育生態知能教學研習一次。4、推展學校節約能源成效:成立節能推動小組,頒訂節約水電實施計畫及更換設備辦理辦法,定期實施評鑑與績優單位表揚;將能源教育融入各科教學,編製教材,實施自然生態保育戶外教學及水土保持教育::等活動;節約能源宣教活動:配合週會、班會、標語、海報::等時間及媒介實施宣教活動;執行節能行動,落實於日常生活中,每週評比一次,並頒發獎牌鼓勵;推動環保綠家庭:遴選節能大高手,執行家庭節能行動,每月撰寫心得報告;辦理烈嶼地區綠色能源教育研習。
他也說明該校推動有關能源教育的具體績效,包括有,(一)能源教育計畫與實施,每學期舉辦宣導活動兩次,並納入行事曆;訂頒該校能源教育計畫,內容包括各領域融入教學,教職員工責任區分配與管理,項目,進程及評鑑考核;由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在每學期校務會議提報成果與績效檢討;配合兩週一次行政會議及週會,向全體師生宣導能源教育;辦理全縣愛河護川種子教師研習兩次;該校為全縣唯一之環境教育中心學校,今後將成立金門縣環境教育學習中心,以推廣全縣環境教育及能源教育。(二)節約能源措施與具體成效,成立該校能源推動小組,頒訂節水、省電措施,更換設備及管理辦法;請警衛、替代役、工友、分區定時巡查水、電設施,發現問題立即維修;請總務處每月簽報能源使用狀況,並隨機宣導全體師生及員工推行節約能源行動;要求相關單位及總務處每學期做有關能源設施大檢查及整體維修工作,平時要求不能有一個漏水的水龍頭及損壞之開關;每班實施節約能源評鑑,每學期辦理績優班級獎勵;該校新建大樓及周邊工程完全以綠建築理念設計建置,其項目包括採光、通風、太陽能裝置、雨水回收、透水鋪面、生態水池、太陽能路燈………等,以做為推展全縣環境教育示範教學場所;爭取能源局補助太陽能設置,並作為示範教學中心學校。
榮獲教育部標竿一百學校績優獎全國推動能源教育優等獎金門烈中雙喜臨門
- 200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