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有機農業金門縣府將持續輔導農友轉型

  • 2005-11-10
 (金門記者陳麗妤/金湖報導)  金門縣邁向有機農業研習營昨假社福館舉行開幕式,將進行三天的研習活動,副縣長楊忠全在主持時表示,經濟發展成長的基礎來自農業,金門地區土地小,朝有機農業發展是未來趨勢,期勉學員能認真學習,為未來從事、推廣有機農業打好基礎。

金門縣邁向有機農業研習營昨假社福館舉行,共計有九十六位來自農、林、畜、動防所、農會、農民、高職農科學生以及地區對有機農作有興趣的民眾報名參加。

副縣長楊忠全也前往社福館為該研習營舉行開幕式,他在主持時表示,經濟發展成長的基礎來自農業,金門地區土地小,朝有機農業發展是未來趨勢,期勉同學能認真學習,為未來從事、推廣有機農業打好基礎。

楊忠全也指出,台灣光復後政府進行土地政策改良也讓農民有地耕作,由農業發展帶動各項產業成長,金門地區農業未來應朝有機農業發展,不僅可以降低環境污染、且可朝多元經營、永續發展方向努力,帶動相關的經濟活動,如此一來,相信未來金門農業還是很有看頭的。

建設局長李增財也指出,研習營如期展開是地區農業邁入有機農業的第一步,期望與會的各界能用心學習。

李增財也表示,金門農業政策一定要轉型,縣府也積極規劃在五至八年內,讓地區農業從無毒到有機,讓地區農業朝多元、永續發展,再造更高的經濟價值,讓其更蓬勃發展。

李增財也指出,農作物的成長三要素為:土壤、作物、有害物,三者的關係是互補互制,而植物和生物一樣,土壤即為其基礎,過去農業發展因太過重視有害物的去除而忽略了土壤等根本;反觀有機農作,以栽培抗病蟲品種、利用天敵、微生物製劑等取代農藥,或以套袋、誘殺板、捕蟲燈等物理方法防制,可降低對環境的污染;有機農業將傳統農業產生之農作物殘渣、稻殼、家禽畜排泄物等農畜廢棄物經充分醱酵後轉化為有機質肥料,再施於田間,不僅可有效處理這些農業廢棄物,並可改良土壤性質,讓農業廢棄物回收再生資源利用再創其價值。

此外,縣府也將持續輔導農民朝有機農作發展,並將建立良好之耕作制度,另也朝從輔導農民中建立一套種植模式並製作手冊給農民參考,讓農業能再創更大的經濟價值,近而改善農家生計。

據會中資料指出,首先提倡農作物有機栽培法的是Dr. RudolfSteiner(德國人),約於一九二四年,只是,當時世界農業發展的趨勢是追求農業的工業化與商品化,以提高產量,所以該有機栽培法並未受到重視。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為復興經濟,充裕糧食,達到增產糧食目的,大量使用化學肥料、農藥以及機械化耕作的化學農法受到鼓勵。農家均依賴高投入化學肥料及合成農藥等合成資材,並以大型農機與種植單一作物來提高生產效率,雖然緩和了人口增加所造成糧食需求之壓力,但影響了地球之自然生態體系,自然資源被過度使用而逐漸枯竭,長久下來對於地球環境(包括水、土壤及空氣等)造成負面影響。

因此,至一九七○年代,由於能源危機發生,各國逐漸意識到地球資源有限,環境污染受到嚴重汙染,不僅破壞生態環境,也導致農業生產力衰退,如何維護環境品質與生活水準及確保後代永續生存空間,逐漸受到世界各國重視。

此外,消費者對農產品消費型態轉向多樣化、精緻化,也特別關注農產品的健康性與安全性,於是近年來永續農業、生態農業或有機農業乃蓬勃發展。

據行政院農委會指出,有機農業是一種較不污染環境、不破壞生態,並能提供消費者健康與安全農產品的生產方式。有機農業之定義因各國法律之規定而不同,隨著農業技術的演變,有機農業法規的要求亦漸趨嚴格。

在臺灣,尚無「法律」對有機農業加以規範或管理。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1999年3月15日公布相關規範,作為管理有機農業及輔導有機農民生產之依據。

有機農業有時亦被稱為生態農業、低投入農業、生物農業、動態農業、自然農法、再生農業、替代農業、或永續農業之一種。而各國法律或農業協會所使用的名稱或定義經常不同,例如歐洲聯盟的十二個國家,雖然用相同的管理條例,卻分別採用生態農業、生物農業及有機農業三種名詞作為法律上的稱呼。在台灣,農委會及農林廳則採用「有機農業」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