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考試院院會通過九十四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將增列需用名額二百十五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這項考試共計暫訂需用名額為一千二百九十六名,其中三等考試六百八十九名、四等考試六百零七名。
考試院代理秘書長蔡良文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這項考試原定需用名額一千零八十一名,其中三等考試五百四十八名、四等考試五百三十三名,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二百十五名,包括三等考試一百四十一名、四等考試七十四名。
第二次地方特考增列名額二百十五名
- 200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