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 全台垃圾強制分類

  • 2005-12-26
 【聯合新聞網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明年元月一日起,多項環保(新聞、網站)新制上路。與民眾最相關的是所有縣市執行垃圾強制分類,一至三月是宣導期,四月一日起,倒垃圾時若未分類,將被處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罰款。

 環保署明年元月起徵收企業水汙費,應徵收對象包括事業(含工廠、畜牧業)、下水道系統兩類,約一萬六千家,第一年預計收取應收額的百分之五十,總計明年可收三億元。此外,明年元月一日全國加油站都須加裝油氣回收設備,未加裝者處十萬元罰款。

 環保署表示,垃圾強制分類是要求民眾丟垃圾時要分為一般垃圾、廚餘、資源回收(網站)物等三類,資源回收物分為六項:廢紙、廢鋁鐵、廢玻璃、廢塑膠、廢乾電池、日光燈管。

 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新聞、網站)縣、台中縣、高雄縣等十縣市,今年元月已先行實施垃圾分類,統計到今年十月,垃圾量比去年同期減少一成、資源回收量成長三成、廚餘回收量成長六成。

 不過有養豬業者反映,剛開始推動時廚餘量有明顯增加,後來漸漸減少,可能是稽查鬆懈後民眾又把廚餘跟一般垃圾混在一起。

 也有民眾反映,強制分類未徹底執行,許多社區住戶嫌麻煩,還是習慣把廚餘、回收物跟一般垃圾混一起,清潔人員礙於人力也無法一一檢查,今年才開出六百六十多張罰單。

 環保署表示,垃圾分類的確無法做到百分之百,但處罰不是目的,除非民眾態度惡劣又屢勸不聽,清潔隊員才會開罰。未來會持續宣導垃圾分類的重要,希望民眾多配合。

 另外為了回收加油時逸散的油氣,環保署從八十六年到九十一年以逐年遞減方式,補助業者加裝油氣回收設備。去年修訂「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從今年七月起強制全國九個縣市應自費加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