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搶進大陸香港文匯報大幅報導

  • 2005-12-27
 (金門記者李增汪/綜合報導) 香港文匯報針對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正式取得在大陸行銷的「註冊商標」,有大篇幅的報導。金門縣長李炷烽也在接受該報以電話採訪表示,金門高粱酒獲得大陸商標保護,是他第三屆縣長任上完成的一件大事,對保障金酒品牌,打擊假酒具有重要意義,他個人和縣府團隊甚感欣慰。縣府將繼續維護「金酒」的品牌效應和知名度,全力確保這隻「金雞母」繼續為地方建設和福利創造財源,讓縣民共享。

香港文匯報在這篇報導中,是以「金酒」終獲「大陸身分證」為主標題,副標題則寫著「搶進大陸力拓北方市場」。報導中指出,經過六年的不懈努力,有台灣「白酒之王」美稱的金門高粱酒,今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終於正式獲得大陸註冊商標,成為第一例在大陸以地名註冊的台灣商標。

報導指出,近年來,金門高粱酒通過小額貿易及民間渠道進入大陸市場,一直備受消費者青睞。金酒公司為了進軍大陸市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向大陸國家工商總局申請「金門高粱酒」在大陸的註冊商標,但大陸國家商標法於一九九八年修法,將「縣級以上地域名稱」排除在產品商標的許可範圍之外,導致金酒公司三度被大陸國家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案。為了突破這項限制,二○○二年三月,金門縣長李炷烽偕同立委吳成典前往北京溝通斡旋,才讓註冊案出現轉機。

報導指出,金酒在大陸的商標註冊好事多磨,原預定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取得商標註冊權,卻遭到天津食品進出口公司和金門大順酒廠提出異議,以致計劃受阻。經過冗長的法律訴訟,以及在大陸商標評審會的積極協助下,大陸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根據台灣酒品商標名的實際情況,認可「金門高粱酒」在海峽兩岸擁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具有其他強烈含義」的商標,准予註冊,並撤銷了「金門王」酒品商標。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金門高粱酒」終獲註冊,該註冊商標「金門高粱酒」五字為繁體字,註冊有效期限為十年,從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至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止。

報導中指出,廈門專家認為,「金門高粱酒」商標被大陸承認,意味著今後台灣知名品牌特別是以地名為商標的產品可望循「金酒模式」在大陸進行商標註冊申請,不過,「金門高粱酒」的遭遇也提醒台灣企業,儘早註冊可避免假冒侵害。

金門縣長李炷烽在接受香港文匯報海峽西岸新聞中心跨海電話採訪也表示,台灣白酒市場已趨於飽和,金門高粱酒開拓大陸市場勢不可擋,此次獲得大陸商標註冊證,是金門高粱酒自去年九月在大陸福建成立廈門、泉州和福州市三家專賣店後的又一大突破,下一階段將以加盟經營模式向大陸北京、上海等大都市挺進,再擴充到全中國大陸。

報導並指出,為了因應進軍大陸市場,金酒公司已斥資八億元新台幣(約合一點八五億港幣)建造金寧廠第二生產線,今年十月開始投入釀酒,將使年產量由一千七百萬公升再增加七百萬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