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勞委會訂定相關獎助辦法

  • 2005-12-31
 (金門記者許加泰/金城報導) 勞委會為落實照顧服務產業,鼓勵符合可聘僱本國籍看護工之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以降低外籍看護工之引進,創造失業勞工就業機會,特訂定「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提供獎助辦法」。配合94年1月1日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流程新制正式實行,申請作業透過醫療機構之醫療團隊專業評估,認定有24小時照顧需求,且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供本國照顧服務資源,並媒合本國照顧服務員,仍無法滿足個案需求情況下,民眾才可依規定向勞委會職訓局申請引進外籍看護工。

另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業務,仍在金門站辦理。若有任何問題,請逕洽金門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082-334228,地址:金門縣金湖鎮中正路1-1號2樓;金門就業服務站,電話:082-311119轉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