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李建誠案延期再審 陸委會遺憾 盼儘速處理

  • 2005-12-31
 【東森新聞報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陸委會30日晚間指出,香港法庭於今日下午2時30分再次開庭審理台大政治系學生李建誠一案,法官以程序未完成,裁定延至2006年1月11日再審,李建誠仍維持交保返台。

 陸委會對此表示遺憾,同時呼籲港府應儘速妥善、公正處理,早日還給李建誠清白,讓李見誠能專心於學業。

 陸委會表示,香港法官表示因被捕之韓國及日本人士尚未完成指認手續,爰裁定延至2006年1月11日再審,並維持同意包括李建誠在內的14名被拘留者,繼續交保。

 李建誠仍可離開香港返回台灣。

 陸委會說,由於李建誠仍在學,該案之拖延已嚴重影響李建誠的學業。

 陸委會再次呼籲,香港法院能儘速妥善、公正處理本案,讓李建誠能安心專注於學業。

 陸委會並重申,政府會持續協助李建誠商請律師,全力提供法律協助,以期整個案件可以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