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藉代為換發身分證名義到府向民眾收取舊身分證縣警局提醒大家小心有詐

  • 2006-01-03
 (金門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國民身分證已自去年12月21日開始換發,台省已經傳出有詐騙集團聲稱以代辦身分證為名,到府向民眾收取(騙走)舊身分證的情事。縣警局指出,國民身分證係屬個人財產,且是最重要的證明文件,身分證的換發應由本人親自前往為宜,以避免不肖騙徒藉機違法使用;同時籲請民眾若遇有類似代辦詐騙案件,請撥打165或110電話,以供警方查緝幕後不法集團。

金門 縣警局指出,政府單位受理申辦時,只收照片及申請書,不會收取舊身分證,領新證時當事人須持舊證到戶政事務所親自領取,這次換發新身分證,台灣省中南部已傳出有不法集團,企圖以到府便民服務為由,代辦新身分證,騙取民眾的資料冒領新身分證,做為不法使用。警察局特別強調,政府戶政單位並沒有到府服務換新身分證的便民措施,民眾小心受騙。

金門縣警局刑警隊表示,本次換發身分證的時間是從去(94)年12月21日到今年12月31日止,詐騙集團鎖定鄉下資訊較不發達的地區找下手對象,佯稱身分證要儘快領取,伺機騙取舊證,或以可以代辦,領證迅速等藉口,詐騙代辦費或騙取舊證從事不法用途。

刑警隊說,民眾沒必要趕辦新證,金門地區受理換證期間為每週一至週五08:00-17:30,週六08:00-12:00(例假日除外),當日未排定民眾請勿前往申辦,未能依排定日期換證者,請於換證期間內自行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換發新證。尤其,人不在國內或一年內不回國者,可等回國後再赴戶籍所在地戶政單位辦理。

刑警隊強調,繳交照片可委託親人代交,但須有受託人的印章及身分證、委託書。舊證遺失毀損或相片模糊,不可委託,但可帶其他有照片的證明文件。此外,不方便親自辦理者,可通知戶政單位到府服務,依戶政單位通知親自領身分證,同時帶舊證、印章。無須捺指紋領件,14歲以上未成年人可委由法定代理人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