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新聞 】 名嘴趙少康前年引用網站資料,批評陳總統送100萬美金給前巴拿馬總統,被陳總統控告誹謗,台北地院下午宣判,陳總統勝訴,3名被告,立委劉文雄和前立委蔡中涵必須登報道歉,趙少康部分,法官認同是可受公評的言論自由,不需負任何刑責。
總統陳水扁(新聞)和媒體人槓上趙少康批評巴拿馬金援案,被總統告侵權,要求損害賠償,判決結果下來,趙少康可以不用道歉。
名嘴趙少康:「實際上金錢外交是一個可受公評的事情,他自已當立委當民意代表的時候也大力抨擊,可是他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
陳水扁委任律師顧立雄:「對判決的理由論述,不能接受的話,我們應該會還是要上訴。」
不排除要繼續上訴,現任總統和媒體人法院上還有得談,名嘴趙少康另外指控總統陳水扁影射他是鬼,損害名譽,要求賠償160萬,案件也還在審理。
下午,法庭攻防第一戰,巴拿馬金援案,除了趙少康之外,立委劉文雄和蔡中涵也同列被告,不過,判決結果下來,劉文雄和蔡中涵因為批評的太過火,必需要在五大報登頭版,半版道歉。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劉壽嵩:「因為他們有加一些這樣子的言詞,諸如說吃豆腐、遮羞費這些東西,那但是又沒辦法證明這些東西是真實。」
劉文雄隨後馬上發表聲明,表示這是一個不公平的判決,劉文雄本人絕對上訴到底,陳水扁總統一趟巴拿馬之行,引起各界廣泛討論,金援100萬美金是不是送禮?法官認定是可受公評的事情,柔性政變的官司才剛剛敗訴,陳總統的官司備受矚目,這一次陳總統贏了一半,不算輸。
金援案 扁告誹謗勝訴 趙少康免責
- 200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