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陳榮昌/縣府報導) 為確保地區幼童權益及安全,金門縣府刻正積極輔導地區托育機構合法完成立案程序,未立案的托育機構,若未能於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完成立案,金門縣府將依法採行斷水斷電措施及相關裁處。
金門縣府表示,已依法聘請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依其專業經驗,研訂托育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與設置標準,希望規範業者,合法立案,並提供適合安全的育兒環境,以保障幼童及家長權益。對於尚未合法的托育機構,金門縣府將積極輔導,賡續辦理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滿足地區所需。對未立案托育機構,也將依法採行斷水斷電措施。金門縣府社會局表示,金門縣府於90年3月22日訂頒「金門縣托兒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辦法」,91年11月29日訂頒本縣托育機構申請立案審查項目與稽查標準,提供業者申請合法立案之依據。
為輔導業者,縣府社會局於91年10月21日結合教育、工務、消防及衛生等相關單位,組成金門縣「輔導未立案托育機構專案小組」,又於91年10月29、30日協同工務、消防及衛生等相關單位,分赴地區未立案托育機構進行聯合稽查工作,並輔導立案,91年11月27日、92年6月25日及94年10月18日召開小組會議,協助解決未立案托育機構所發生的問題,以利完成立案。
因托育機構教職人員,依規定須合法取得專業教保人員資格,縣府遂於92年3月25日至4月8日委託中國文化大學辦理助理保育人員訓練,輔導地區60名學員順利取得合格助理保育人員資格;93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委託財團法人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辦理保母人員訓練,輔導地區59名學員順利取得保母訓練結業證書,使其具備參加保母丙級證照考試資格,提昇金門縣幼托師資。
而為確保托育安全,協助業者合法化,社會局結合建設局、消防局、衛生局等相關單位,不定期加強稽查轄內各未立案托育機構,協助改善缺失並積極輔導其合法立案,並函知未立案托育機構儘速依法完成立案程序。
社會局指出,地區未立案托兒所問題,經過縣府多年輔導,目前合法立案私立托育機構共有三家,第一所為私立育英托兒所(金城鎮民生路10號),於88年8月18日取得立案證書;第二所私立寶貝園地托兒所(金城鎮北門里中興路205巷9號),於94年1月11日取得立案證書;第三所私立東樺托兒所(金湖鎮復興路1之30號1樓),於94年4月21日取得立案證書。
未立案托兒所有七家,縣府於94年9月27日斷然執行裁罰後,主動停止營業四家,目前尚有三家未合法立案,為協助未立案托育機構解決問題,縣府於94年10月18日召集未立案托兒所及相關單位研商,協助早日完成立案。
金門縣府表示,未能立案因素以土地變更使用執照、專業人員資格不符合規定為主,金門縣府將賡續加強輔導尚未立案托育機構儘早完成立案程序,並督導已立案托育機構依法營業,以保障地區幼童權益及安全。
金門縣府積極輔導托育機構合法立案
- 2006-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