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十日上路 誤闖收費道罰三千

  • 2006-02-05
 【中時電子報 】 黃如萍/台北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日宣布,近日提供一次加值百次通行費(小型車四千元)者,九五折優惠,而且二月九日前大車裝設車上機OBU數量若未達兩千部,十日下午兩點ETC正式上路時,將只開放收費站南北向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

 儲值逾四千 享95折優惠

 遠通電收公司總經理張永昌表示,受限於人力及系統運作,加值百次通行費者九五折優惠措施,可能要幾個月作業期,而目前登記申裝OBU的大型車超過兩千部以上,因此,十日ETC上路時,不會發生ETC大型車道不開放的情形。高公局的要求顯然畫蛇添足。

 張永昌指出,目前OBU全國申裝及加值點共有一千八百多處,下(三)月十日將達四千五百多處,7─11也加入提供欠費代收服務的行列,民眾可上遠通電收公司網站fetc.net.tw查詢。

 遠通電收預估,ETC於十日正式起跑後,用路人使用信心將大增,申請安裝人數將擴增一倍,達到六、七萬輛。

 車道速限40 超速罰三千

 小型車ETC車道布設在最內側車道,大型車ETC車道也是布設在大型收費車道的最內側;高公局強調,ETC車道限速四十公里,駕駛人勿超速通行,違者亦將被處三千元罰鍰。

 民眾抱怨OBU售價偏高,交通部長郭瑤琪希望遠通電收評估擴大促銷方案的可能性。不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歐輝政昨日明確表示,十日ETC開通前,高公局不可能要求遠通電收再提促銷方案,六百八十元OBU促銷價僅廿萬個,呼籲民眾欲購從速。

 歐輝政指出,OBU隨車登記為ETC投標文件的規定,高公局不可能單方面要求遠通電收公司更改。

 遠通電收公司營運副總劉玫玲表示,車主申請OBU異動必須親赴遠通電收門市辦理,且具備兩項以上的證照查核,異動作業時間以四個小時為限,並收取一百七十五元手續費。

 歐輝政強調,ETC正式開通實施後,未裝設OBU的用路人行經ETC車道,高公局將逕自移送警察單位舉發,處三千元罰鍰,「不再有勸導期」。

 一月十六日至一月廿五日遠通電收在國道三號後龍至竹田收費站共八處收費站試辦ETC,試辦期間共有三萬兩千多輛車通行,誤闖車道比率高達四分之一;因屬試辦期間,高公局將只寄出補繳通行費通知,不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