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第九屆「大愛獎」選拔自即日起至三月三十日止受理推薦報名!
由台北市政府、中華慈光愛心會主辦的「大愛獎」,候選標準為,凡候選對象具有下列優良事蹟或特殊貢獻者,以愛心、耐心、細心、教育撫育身心障礙者而有成就,經推薦得為候選人:一、尊長付出愛心及耐心,無怨無悔長期照顧身心障礙子弟者。二、身心障礙子弟或尊長有傑出事蹟或特殊貢獻,足為大眾表率者。三、身心障礙子弟或尊長品德優良,無不良嗜好及行為,其善德、懿行有匡正社會風氣之教化功效者。四、熱心公益回饋社會,對促進社會福利服務有傑出貢獻者。
推薦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育有身心障礙子弟之尊長領有國民身分證且子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被推薦為本獎項候選人
推薦方式,由各縣市政府社政單位及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推薦符合資格者,並以公文去函推薦;各鄉鎮若有傑出優秀人才,沒有參加團體者,得懇請里長介紹由鄉鎮區公所來推薦,將其事蹟及資料詳載於推薦表中,連同下列文件於九十五年三月三十日以前逕寄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候選人最近三個月內正面之二吋,半身照片三張(夫妻各二張),子弟照片三張,及親子生活照片二張(含雙親及身心障礙子弟者)(照片背面請簽名)。候選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夫妻各一)。候選人之身心障礙子弟,其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一份。(請將身心障礙手冊及身分證影本黏貼於紙上,以免遺失)。候選人自身及身心障礙子女以往得獎之獎狀或傑出事蹟等有關資料影本各三份。候選人申請書正本一份及影本三份。
至於評選標準:對身心障礙子弟付出愛心及耐心,無怨無悔長期照顧,其愛心事蹟足為社會楷模。自身或身心障礙子弟有傑出事蹟或特殊貢獻造福社會有具體績效。身心障礙子弟或自身品德優良,其善德懿行對社會風氣有教化匡正功效。
評選程序:初選由主辦單位代表連同聘請之社會賢達人士及各縣市政府主管,組成初審小組,就所有候選人資料詳加審視,篩選出合格者。複審則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及具有身心障礙福利專業素養之人員十一人,就初選合格之候選人予以複審,擇其優者,必要時得進行實地採訪式(電話)訪問。決審由主辦單位恭請政府官員和學者專家及身心障礙福利主管人員十五人組成「大愛獎評審委員會」,就複審入圍者依其「愛心程度」、「成就大小」、「教化功效」予以詳加審查,審慎評定出得獎人,預計選拔十組得獎人(寧缺勿濫)。並於九十五年八月十三日公開頒獎表揚,每組決審得獎人皆可獲得「大愛獎」獎座乙座、得獎評定證書乙座、純金紀念獎章壹枚、紀念品壹份。
報名洽詢電話:(02)2362-5575、傳真:(02)2369-2571。
第九屆大愛獎選拔即起受理推薦報名
- 200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