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 林庭瑤、林淑玲/台北報導 最新出爐的「二二八事件政治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直指前總統蔣介石是最大元凶,陳儀、彭孟緝、柯遠芬等人也負有次要責任。參與撰述的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台灣北社副社長陳儀深指出,北社計畫向國民黨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五十億元,作為二二八紀念館經費,並在二月二十七日前做決定。
另位撰述人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二二八事件這類「政府犯罪」不同於個人犯罪,追償責任不應有時效消滅問題。
對於政府是否有後續向國民黨求償的動作,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昨晚低調表示,這是一份重要的研究報告,有其參考價值﹔但政院還沒有討論,「政府不可能只根據一份研究報告做事情!」
引用大溪檔案資料
「二二八事件政治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昨開新書發表會,由二二八紀念基金會委託國史館館長張炎憲等人所做的研究報告,比起一九九二年行政院出版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最大差別在於拉高到法律層次,並追究事件當事人「責任歸屬」。張炎憲表示,這份報告取材自「大溪檔案」等資料,指出蔣介石是事件背後最大元凶,未來將向國民黨求償是重要方向。
這份研究報告,首度分層次釐清法律與政治責任。在南京決策第一層的部份首推掌握黨政軍特的蔣介石;第二層的台灣軍政層次則是陳儀、彭孟緝、柯遠芬等人,應付責任;在事件相關人員部份,包括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副議長李萬居、秘書長連震東等「半山」。
陳儀深指出,檢視「大溪檔案」相關的九十九件電報、公文、手令就可發現,蔣介石在三月五日派兵,手令也有簽「中正」二字;陳儀深強調,從責任歸屬來看,蔣介石無疑就是主角,人雖然不是蔣直接殺的,但兵是蔣派的,許多人因此喪命。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二二八事件屬於政府犯罪,按照德國刑法慣例,殺人犯罪是沒有時效限制的,法理上是可追訴當事人的責任,立法院應重視生命權修改刑法,或是由立委提二二八事件的審判條例,讓法學、歷史學者共同討論這個問題。他說,司法院不只要「拍蒼蠅,也要打老虎」,也應該邀法官、檢察官舉辦二二八事件研討會。
提及「半山」政治角色
對於這份研究報告還提到「半山」的角色,點名連戰(新聞)的父親連震東,引發連戰強烈不滿與抨擊,也遭到外界質疑具有濃厚政治色彩。世新通識教育中心教授李筱峰反諷說,「連震東還曾向蔣介石報告台灣人有洗澡的良好習慣,這有說他壞到底嗎?」
陳儀深表示,像他在報告中就有提到當時參謀總長陳誠,就比國防部(新聞)長白崇禧更具有人權觀念,因為白崇禧在二二八事發後都是在附和、袒護陳儀,陳誠卻主張很多案子並不需要根據戒嚴法進行軍事審判,台灣有法院的地方,就應該交給法院處理。
報告還點名當時國民黨的中央社台北分社及負責人葉明勳,向南京政府發出內容偏頗的「密電」,促使蔣介石做成派兵的決定。現年九十三歲,從事媒體、教育工作近七十年的葉明勳對此深表遺憾。
228基金會促列教科書
財團法人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陳錦煌昨日表示,將協調教育部(新聞)將「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列入教科書,讓真相得以進一步釐清。他也透露,部分受難者家屬大力主張,將政府規畫中的二二八紀念館設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
由行政院主導的二二八基金會成立於民國八十四年國民黨執政時代,根據相關法令給予受難者及家屬補償,補償作業已於九十三年十月七日截止受理申請,尚有零星案件在審理中。十年來,有九千多人取得補償,政府發出七十多億元補償金。
對於北社擬提控訴,要求國民黨賠償五十億元,陳錦煌受訪時表示尊重。不過他表示,基金會不會援引該調查報告提出訴訟。
228責任歸屬報告出爐:政府犯罪 求償五十億
- 200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