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爭取建設基金補助經建會擬構想

  • 2006-02-21
 (金門記者李增汪/綜合報導) 針對離島爭取建設基金補助,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離島計畫辦公室初擬有示範計畫構想,以供離島縣政府參考。而在水質處理議題上,經建會離島計畫辦公室建議金門在湖庫、埤塘周圍設立自然處理系統,以為離島湖庫進行水質改善,提供居民優質好水。

經建會離島計畫辦公室指出,依據「促進離島永續發展」之基本方針第一條『離島建設應以永續發展為最高目標,重視居民基本生活照顧、島嶼生態保育、島嶼特殊文化保存及永續優質之產業發展』及第七條『強化能源、水資源使用效率,推動回收處理及節約用水,提高再生能源比例,推動廢棄物減量、回收再利用』。同時符合補助項目之『水資源及能源開發、節約措施』。

經建會離島計畫辦公室並指出,離島不僅缺水|缺乏大型湖庫可以蓄水,同時缺乏「好水」|湖庫與聚落緊鄰,許多水庫集水區未能有效管理,周遭受到家庭污水等污染,造成水質不佳的狀況。這些小型湖庫、水塘等之水源多半經過簡易處理後,即提供居民使用,因水質不佳,對於離島居民生活造成影響。而過去習慣以改善硬體設施的方式,例如增建過濾池、濾水設施等方式以改善水質,除了初期建設的投入外,還需要長期投入營運成本。

經建會離島計畫辦公室指出,目前在金門「九十三年度金門縣水體水質改善計畫」已選定兩個社區|料羅、古崗進行試驗,若實施成效良好。則澎湖、金門、馬祖等各離島都可經過評估後實施。另外,金門過去由軍方開挖很多埤塘,造就許多珍貴濕地,可適度結合原有濕地成為小規模自然污水處理系統,減少濕地遭受開發、破壞之壓力。

經建會離島計畫辦公室認為,為離島湖庫進行水質改善的這項計畫,計畫目標與效益上,希望達到淨化各湖庫水質,提高居民飲水品質,並減低生活污水外海放流造成之污染,以及減輕地方政府財政負擔。

在計畫內容上,經建會離島計畫辦公室建議,金門環保或工務局、自來水廠可在湖庫、埤塘周圍設立自然處理系統,運用包括泵浦、管路、動力機械等元件所組成的設施及自然反應過程來處理各種廢棄物(廢水、空氣和垃圾等)的污染處理系統。而大部分自然處理系統的主要運作能量來源是地表入射的太陽能,以及部分外加的輔助動力(如電力)。

經建會離島計畫辦公室指出,自然處理系統由於具有處理程序簡單、處理成本相對低廉、通常無需特別的專門操作人員以及與自然生態環境相調和等優點,國外的應用案例已日趨增加。自然處理系統最擅長的是處理以懸浮固體和有機成分為主的污染物質,例如水污染中的BOD、SS、氨氮等。因此使用自然處理系統,可以減少流入湖庫中營養鹽等物質,達到淨化水質的目的。

另外,若想要在離島地區設置自然處理系統處理污水問題,則下列因素必須在前期評估及工程設計時列入考慮:包括依據所欲處理的污水量及水質,是否有足夠且低成本之土地可供使用?受評估場址的土壤條件及地下水位高度是否適合設置自然處理系統?若污水量甚少時,需注意欲處理水量是否大於該地之蒸發散量。根據上述條件,選擇適用之自然處理系統類型。而如果想要設置的類型為人工溼地系統,則需注意後續工程細部設計與承包廠商是否有足夠之能力與經驗。以及需注意後續維護管理所需之人力,並編列相關經常性支出預算。

經建會離島計畫辦公室指出,自然處理系統之選用與否應考量環境條件及經濟效益兩大層面進行評估,與外海放流法相比較後擇優選用。海洋放流法在土地需求以及後續維護上較佔優勢,惟需注意放流量是否會造成周邊海域污染問題。而自然處理系統若設計操作得宜,則可提供水資源回收再利用的可能性,對於外島地區水資源短缺的環境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