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超女不是不准採訪 是不得上節目宣傳

  • 2006-02-22
 【中廣新聞網 】 大陸超女(李宇春)來台,不准接受媒體採訪,台北市(演藝工會)理事長(楊光友)痛批是極權國家做法。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當初這個節目提出申請的時候,陸委會認為統戰意味濃厚沒有答應,後來演藝工會強調是為了工會募款,所以才獲得同意。而當初規定不應宣傳和採訪,所指的是不能到其他的電視台宣傳,不應該被衍生成「不准採訪」。至於現場發給觀眾的演出單當中,中華民國的文字被用黑色簽字筆塗掉,陸委會強調,將會先進行了解,不排除給予懲處。〈康子仁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陸委會注意到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始終在推動「相約東南」活動,已經在北京和香港各舉辦一場,並且希望在今年走進台灣。去年九月份台北市演藝工會提出申請的時候,陸委會認為不妥,因為幕後的出資者是東南電視台。後來演藝工會強調,是為了工會募款,節目取名為「情聲藝動」,陸委會要求腳本要經過新聞局審核,大陸歌手也不能對外宣傳,

 對於有人質疑,現場發給觀眾的演出單當中,中華民國的文字被用黑色簽字筆塗掉,陸委會強調,將會先進行了解,不排除給予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