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制標準 預計明年上路 噪音累計兩分鐘 罰!

  • 2006-02-23
 【中時電子報 】 林倖妃/台北報導半夜傳來陣陣擾人歌聲吵人清夢,常讓人恨得牙癢癢,環保(新聞、網站)署修正噪音管制標準將以往偵測須連續八分鐘平均音量,降為累積兩分鐘,從餐廳包廂投幣式卡拉OK到KTV,提供客人引吭高歌卻不設防,罰單可能馬上送到;另外,夜市叫賣或廟會超過夜間八點若還使用擴音設施,也有可能挨罰。修正後的噪音管制標準,經部會協商並舉辦公聽會後,預計明年即可上路。

 現有噪音管制標準中對於噪音稽查,以連續八分鐘的均能音量為準,目前最常接到民眾檢舉案件為餐廳包廂內設投幣式卡拉OK,或是自家設有音響設備,因為隔音設備不佳,往往吵得左鄰右舍痛苦不堪,經濟部商業司也曾經要求修正縮短偵測時間,以免業者刻意規避。

 環保署表示,以一首歌平均約二至三分鐘,唱完一首歌也不足八分鐘,法令確實過於寬鬆,經研議後決定大幅往下修正。

 環保署強調,雖然下修為累計兩分鐘,但各縣市仍可依現場狀況彈性調整,亦可以自行調整為三分鐘或更久;同時因國人娛樂場所和營業場所多設在住商混合區,為維護民眾安寧,將娛樂、營業場所的噪音管制標準加嚴五分貝,估算如此一來即可降低七十%的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