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環保(新聞、網站)署經過近兩年評估,昨天決定,將在四月十七日公告廢光碟片、廢手機(網站)是垃圾強制分類項目,民眾當天起即應將廢光碟片與手機交清潔隊回收。
依垃圾強制分類規定,如果民眾把資源垃圾混入一般垃圾,將被處一千兩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款,但環保署會留兩個多月的緩衝期,七月一日起才會開罰。
環保署表示,公告當天,將同步發函到地方政府,要求地方加強對民眾宣導,清潔隊不得拒收。
4月17日起 強制回收手機、光碟
- 200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