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日報記者李增汪/縣府報導) 九十五年十二月二日至四日舉辦的九十五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九月一日至十四日受理報名。金門考區需求缺額計三等八人、四等十五人,合計二十三人。有意報考者應把握報名期限儘速報名,並及早做應考準備。
考選部表示,考量本項考試與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性質相近,為避免錄取人員重複報考、重複錄取情事,高普考試錄取人員若已報考地方特考,可於高普考試榜示後十日內,憑錄取通知或入場證影本向考選部申請退還所繳報名費,以維護應考人權益。
考選部表示,九十五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計設置三等考試四十六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七百八十三人;四等考試三十三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五百三十五人;五等考試十一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一百八十八人,合計需用名額一千五百零六人。
考選部同時表示,本項考試將自九月一日至十四日止受理報名,為提供應考人更便利、多元之報名方式,本項考試係採用紙本報名及網路下載書表報名雙軌方式,惟不論採一般紙本或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均須於規定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有關考試報名相關事項、考試類科及各類科暫定需用名額等訊息,並於八月二十五日公告,有意報考之民眾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www.moex.gov.tw)查詢。
至於金門考區考試等別、職系、人數分別為:
三等考試計八人:
(一)交通行政職系─交通行政類科:縣府交通旅遊局課員一人。
(二)土木工程職系─土木工程類科:金門縣金湖鎮公所技士一人、縣府工務局技士一人。
(三)建築工程職系─建築工程類科:縣府工務局技士一人。
(四)環保技術職系─環保技術類科: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技士一人。
(五)會計職系─會計類科:金門縣消防局課員一人、金門縣警察局課員一人。
(六)政風職系─法律政風:金門縣消防局課員一人。
四等考試計十五人:
1、一般行政職系─一般行政類科:縣府交通旅遊局辦事員一人、金門縣立體育場助理員一人。
2、一般民政職系─一般民政類科:金門縣文化局課員一人。
3、財稅行政職系─財稅行政類科:縣府財政局辦事員二人。
4、交通行政職系─交通行政類科:金門縣公路監理所助理員一人、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調度員一人。
5、社會行政職系─社會行政類科:金門縣大同之家社會工作員一人。
6、地政職系─地政類科:金門縣地政局辦事員一人。
7、電力工程職系─電力工程類科:金門縣議會技佐一人。
8、化學工程職系─化學工程類科:金門縣自來水廠技佐一人。
9、土木工程職系─土木工程類科:金門縣自來水廠技佐一人。
10、水利工程職系─水利工程類科:縣府工務局技佐一人。
11、測量製圖職系─測量製圖類科:金門縣地政局技佐一人。
12、交通技術職系─交通技術類科: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技術員一人。
考試函購報名書表時間,從八月二十五日起至九月七日止。現購報名書表時間,則自九月一日起至十四日止(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考試日期,三等考試為九十五年十二月二日至四日舉行;四等考試為十二月二日至三日舉行;五等考試則於十二月二日辦理。預定榜示日期為九十六年二月上旬。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係自民國九十二年起整合原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與特種考試臺北市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二種考試而成,並分為臺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北區、中區、南區、東區、澎湖區、福建省金門區、連江區等九個錄取分發區,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本項考試設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類科,配合任用需要,每年舉辦不同等類之考試。
考選部指出,本考試及格人員,取得同職組各職系之任用資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基層特考金門地區開列23個職缺
- 200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