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電】政院核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首批陸生9月可能將來台就學。陸生來台需提財力證明,初步研議是人民幣10萬元;;陸生就學期間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畢業後須於一定時間內離台。國立金門大學也展開前置作業,希望以小三通之便,向大陸廈門一帶招生。
大專校院將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辦理陸生來台就學等相關業務。依據就讀辦法規定,未來公立大學日間學制碩、博士班,及私立大學日間學制學、碩、博士班,都可以申請招收陸生。
教育部表示,未來獲准招生的學校,將組成聯合招生委員會,編印招生簡章並進行招生宣傳;預計今年2月上旬核定各校招生系所及名額,3月發售碩博士班招生簡章,3到5月辦理碩博士班招生作業;學士班方面,4月發售招生簡章,4到7月辦理招生作業。
首批陸生9月來台 金門大學以小三通之便向大陸廈門招生
- 201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