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買土地?很困難!馬管處為處理風景特定區計畫通盤檢討及收購特定區內土地,昨天下午邀集六位地主進行價購協商,不過出席地主都以價格只有公告地價加四成「太過低廉」而反對,鄉長朱秀平全程在場斡旋也無效,後來雙方是沒有達成共識散會;馬管處表示,會持續與地主方面維持善意溝通,也會請相關協助處理。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為辦理「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由於保護區內仍有部份零星土地為私人土地,為了計畫的整體性,特別邀集地主們召開用地取得協議價購會議,由課長張富生主持,鄉長朱秀平也到場參與討論。
主持人張富生表示,馬管處為辦理都市計畫機關用地取得,希望能與地主協議以價購方式取得用地範圍內土地,特依相關法令規定及現實狀況召開此次會議,並說明價購內容及作業程序,使地主能充分了解該處立場,並請不吝提出意見。
之後聽取承辦人說明協議價購相關事項,包括九筆協議價購土地的範圍及面積,土地價格是依往例採今年度公告現值再加四成來計算,而且免徵土地增值稅,用地分割暨分筆登記費用、所有權移轉登記費用、印花稅等都由該處負擔,也仔細說明如果協議不成時,該處將依法申請徵收等相關事項。
雖然價購看似好處多多,但大家都知道關鍵在協議價購的價格,所以出席地主們都是持反對意見,並在土地及改良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發問時間提出異議,後來這場協議價購是無共識收場。
馬管處表示,如地主拒絕參與協議或經協議未能成立,並對該處後續依法辦理徵收案有意見,請於一月十二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向該處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逾期視為放棄陳述機會。此案土地如經報准徵收,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規定,土地權利關係人於徵收公告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向該處以書面提出,該處接受異議後應即查明處理,並將查處情形以書面通知土地權利關係人,被徵收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價額不服前項查處情形者,該處得提請地價評議委會復議,土地權利關係人不服復議結果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買土地?很困難! 馬管處收購特定區內土地 價格「太過低廉」地主反對
- 201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