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起汽機車考照措施部分調整

  • 2011-02-16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三月起考駕照更嚴謹!連江縣公路監理所表示,依交通部規定,從三月一日起汽機車考照措施將做部分調整,並增加包括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駕駛汽車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扣分等新規定,以求考照人養成良好習慣,讓行車更安全。
 為使駕駛人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交通部公路總局已修訂駕照路考部份項目扣分標準,未來在路考時,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項目將提高到扣8分,新標準將自三月一日起實施,地區監理所將同步實施,請考照的民眾,要多加練習。
 監理所表示,駕照路考及格標準為70分,現行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項目僅扣2分,並不影響駕照的取得,以致於應考人常忽略其重要性,未來提高到扣8分,將不再有全程路考不使用方向燈仍可過關的情形發生,特別提醒考生注意,汽車路考時除轉彎、變換車道時需顯示方向燈外,倒車入庫、路邊停車、曲線進退及曲巷調頭等項目均應顯示方向燈,另外普通重型機車路考場,也將設置2個模擬岔路項目必須顯示方向燈。
 此次修正尚增加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駕駛汽車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扣16分;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通話,扣32分;轉彎、變換車道時僅以單手操作方向盤,扣8分等項目;新增項目如下:
 一、汽車部分:
 (一)、倒車入庫:進出車庫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扣8分,得連續扣分。
 (二)、平行路邊停車:進出停車格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扣8分:得連續扣分。
 (三)、曲線進出:岔路轉彎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扣8分。(註:倒車出岔路則不計)。
 (四)、曲巷調頭:岔路轉彎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扣8分,得連續扣分。
 二、機車部分:
 模擬岔路轉彎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