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使用乾電池提燈 縣府環保局籲妥善回收的廢乾電池

  • 2011-02-18
【本報訊】元宵提燈內若使用乾電池,連江縣政府環保局再度籲請鄉親使用有標示回收標誌及產品包裝明顯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文字的乾電池外,用過的廢棄乾電池也應妥善回收。不過,近年馬祖已少見各廟宇及主辦單位購買裝電池的提燈增送。
 縣政府環保局說,若發現有標示不清的乾電池,請提供乾電池的品牌名稱、製造國、型式、規格、進口商公司名稱及購買廠商地點等相關資料,向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26520轉205提出檢舉。
 環保局於各地列管公廁均有設置廢乾電池回收設施,以便利鄉親回收提燈所產生的廢棄乾電池。鄉親妥善回收的廢乾電池,亦可以送到住家附近的連鎖超商及販賣業者等設有廢乾電池回收筒的地點回收,或是送交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共同為美好環境盡一份心力。
 鄉親如需要更進一步了解廢乾電池回收等相關訊息,可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逕自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或撥打環保局廢管課2652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