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今年冬天特別冷,馬祖更是冷到不行!民眾對於各式保暖衣著需求遽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馬祖辦事處指出,為確保市售毛衣之品質安全,該局特於大賣場及服裝店隨機購樣20件進行檢測,結果發現「游離甲醛」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但「中文標示」有13件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之規定,其中12件毛衣實際纖維成分與標示不符,已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追蹤處理。
標檢局表示,此次購樣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2339「纖維混用率試驗法」、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及「服飾標示基準」予以檢驗。「中文標示」為檢查國內產製者(進口者)名稱、地址、電話,尺寸或尺碼、生產國別、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項目,檢查結果有13件標示不符合,不符合情形為:未以中文標示纖維成分、實際纖維成分與標示不符,其中未以中文標示纖維成分部分,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此外,有關12件毛衣實際纖維成分與標示不符,落差超出3%許可差之規定,甚至有商品標示羊毛100%,實際檢驗為棉100%!其涉及虛偽不實之情事,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停止營業6個月以下或歇業。
標檢局已預告將自101年起將毛衣,以及成衣、內衣、泳衣、毛巾、織襪、寢具等359品目商品列為應施檢驗商品,屆時進口及內銷出廠該等商品皆須經該局檢驗符合並貼附商品安全標章,始得於市面上陳列銷售,以確保紡織品符合標準,保障消費者權益。呼籲製造廠商應落實商品「成分」與「中文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檢視中文標示是否完整,包括製造廠商或進口商之名稱、電話及地址、尺寸或尺碼、生產國別(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項目。
二、挑選毛衣時,除以手觸摸檢視材質外,可以嗅覺檢查如有刺鼻異味請勿購買。
三、依附縫標籤(俗稱洗標)洗滌方式清洗,毛衣材質如為天然纖維(如羊毛、棉)須乾洗以防止變形,合成纖維材質則可水洗或乾洗。
標檢局公布市售毛衣檢測結果
- 201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