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三月受理申請

  • 2011-02-24
 【本報訊】為協助青年家庭減輕成家負擔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即將受理申請囉!內政部營建署表示100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將參酌過去年度之受理申請期間,預計於今年3月間開始受理申請,因該方案係配合人口政策推出之住宅補貼,故申請人須為年齡介於20∼40歲間,且結婚未滿2年或育有未滿20歲子女之青年家庭,另考量有換屋需求者平均年齡較購屋者之年齡高,申請換屋者之年齡上限為45歲,其補貼方式包括前2年200萬元之零利率房貸,以協助青年家庭減輕購屋負擔,另為協助無力購屋之青年家庭居住於適居之住宅,提供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之租金補貼,補貼期間最長2年。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方案100年度評點基準表將提高育有子女數之加分權重,以鼓勵青年家庭生育子女,其中育有子女數2人者,將由加20分提高為加30分;育有子女數3人者,將由加30分提高為加50分;育有子女數4人以上者,將由加40分提高為加70分,因此,符合申請條件且育有子女數越多之青年家庭,其獲得補貼之機會將提高。
 另100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之家庭年收入規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申請租金補貼者,其家庭年收入應低於60%分位點;申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其家庭年收入應低於80%分位點,其中100年度租金補貼之家庭年收入標準,臺北市及新北市約為180萬元;高雄市、臺灣省轄市、臺中市、臺南市及桃園縣約為128萬元;臺灣省(臺灣省轄市、桃園縣除外)、金門縣及連江縣約為119萬元,另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家庭年收入標準,臺北市及新北市約為247萬元;高雄市、臺灣省轄市、臺中市、臺南市及桃園縣約為184萬元;臺灣省(臺灣省轄市、桃園縣除外)、金門縣及連江縣約為166萬元。
 有需求民眾可先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http://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查詢資訊,先行參考,至於100年度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內政部營建署將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