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自己權益 轉帳繳納收據妥善保存

  • 2011-03-15
 【本報訊】為提昇服務品質,提供納稅人多元的繳稅方式,現行繳納方式已增至7種,即臨櫃繳納、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信用卡繳稅、便利商店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納、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及約定轉帳納稅等。稅務機關特別呼籲民眾,納稅義務人如以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納、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及約定轉帳納稅辦理成功者,均會製發「轉帳繳納證明」寄予納稅人,該「轉帳繳納證明」即視同收據,請納稅義務人收到轉帳繳納證明時要妥為保存,為保障自己權益,請納稅人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