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執行南竿鄉未定檢機車巡查作業 不合格車輛張貼巡查單提醒車主

  • 2011-03-25
 為提升地區機車定檢率,縣府環保局執行南竿鄉未定檢機車巡查作業,派員巡迴各村執法並就不合格車輛張貼「巡查單」提醒車主。(圖/文:曹重偉)

 為提升地區機車定檢率,縣府環保局執行南竿鄉未定檢機車巡查作業,派員巡迴各村執法並就不合格車輛張貼「巡查單」提醒車主。(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為提升地區機車定檢率,並維護地區空氣品質,連江縣政府環保局本週起執行南竿鄉未定檢機車巡查作業,派員巡迴各村以步巡方式執法,首波計巡查約300輛次機車,經核對定檢資料後,於未完成車輛上張貼「巡查單」,共發出89張,顯見地區機車定檢情形仍顯不足;環保局提醒民眾,若車輛已不再使用或不堪使用,車主應儘速至監理單位辦理車牌報廢及車籍註銷,車籍註銷後即可解除應接受排氣定檢的相關規定。
 由於機車所排放的廢氣嚴重影響空氣品質與人體健康,為了減少機車造成的空氣污染,環保局今年內將於南竿鄉執行路邊攔檢,稽查未實施定檢的車輛所有人,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使用中之汽車應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檢驗不符排放標準未於期限內修復並複驗至合格者,依規處機車車主或使用人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鍰,若規避、妨礙或拒絕檢驗者,依規可處五千元至十萬元不等罰鍰。
 而近日開始,環保局已先派員於南竿鄉開放公共場所中執行不定期、不定點抽查,巡查機車是否依規定實施排氣定期檢驗,倘若被巡查之機車未實施定檢者,稽查人員會於車體上懸掛「巡查通知單」,並再次給予限期改善機會。若民眾未能於期限內完成檢驗,環保局即依違反空污法規定,嚴格執行告發,以杜絕本縣機車排氣污染造成之空氣問題並持續追蹤列管。
 環保局再次呼籲,不論您的機車是否已屆今年檢驗期限,若您過去未實施排氣定期檢驗,亦請儘速攜帶行車執照至本縣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免費檢驗,以免因逾期被罰。機車定期排氣檢驗規定係為出廠滿五年之機車,每年應在規定期限之內至定檢站受檢,以免挨罰。舉例說明,若車主的機車是在95年1月購得,行車執照發照為95年1月1日者,則驗車時間點是發照月前後一個月(即自99年12月至100年2月)內,均可受檢。
 南竿鄉已設立機車定檢站,受檢過程完全免費,請民眾共同配合,為了您我的健康,請主動實施機車定檢並適時保養維修您的愛車,共同維護連江縣一個空氣清新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