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南竿山隴與馬港兩處工地周圍疑似遭到濫墾,縣府建設局派員現勘並且邀請施工廠商宣導,局長曹爾元說,地區綠美化成果得來不易,就算民眾和廠商有需要開墾也要依法申請,並且合乎當初所申請的範圍,也請軍民愛惜草木。
南竿正在進行的介壽村西環步道工程與媽祖宗教園區朝聖步道工程,遭民眾反映周圍疑似濫墾,建設局今年三月除派員現勘,也對廠商進行勸導,如查證屬實依法開罰。局長表示,工地周圍開墾縱使經過申請,也不能超出申請範圍,否則還是跟自治條例的規定相牴觸。
建設局表示,政府大力推廣馬祖的綠化植栽,無論桃、李、杏還是各種原生植物以及櫻花,都不是一天、兩天能達到的成果,少數民眾或營造商對植栽的破壞,將依管理自治條例做必要的管制,目的不在於罰款,而是在珍惜自然景觀和資源。
依照連江縣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未經許可毀損樹木花草(包括任意摘折、砍伐、盜採或盜挖,損壞支柱、護欄等),其非屬故意行為但自動申報處理者應賠償苗木補植費(包括該規格之苗木材料費、栽植費、運費及支架費等),未自動申報者,併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鍰。如屬故意行為,則併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因工程施工或其他因素需砍伐、遷移樹木花草者,應向建設局申報核准。未經核准私自砍伐、遷移、毀損者,依前項規定辦理,其經申報核准者,亦應於事後補植或回植,未還原者,準用前項以故意行為之罰則規定辦理。
民眾反映南竿兩處工地周圍疑似濫墾
- 2011-04-02

馬祖綠美化成果需要全民共同來守護,圖為馬港儲水澳水庫附近的櫻花。(圖/文:邱竟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