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連江縣社區營造補助計畫徵選辦法及補助內容摘要之二

  • 2011-04-30
 補助額度  1、配合本徵選辦法之執行,縣府將籌組審查小組,申請提案經審查小組公開審查後,決定獲選社區並給予適當之補助經費。深耕社區補助上限為十五萬元。  2、另審查計畫中有具有示範代表性及特殊性質者,擬採專案補助,補助金額上限,視計畫性質,不受上述限制。  3、若後續有計畫,將計畫呈報縣府,辦理專案補助,不另案審查。  申請方式  符合本辦法申請者,應依上述規定,檢具提案計畫書與經費申請表各乙份,於公告開始一個月內向本府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前項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計畫名稱。  (2)計畫緣起(申請進階整合型類別,須說明該項提案與過去社造工作之延續性或發展性)。  (3)計畫目標。  (4)申請單位。  (5)計畫實施地點與範圍。  (6)計畫內容與項目。  (7)計畫實施方法與步驟。  (8)計畫實施期程。  (9)經費概算表(含經費項目、單價、數量、總額及說明)  (10)人力任務分配。  (11)歷年社造工作推動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