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公告徵求集合式住宅合建土地(二階段),收件期間到5月22日止,凡有意願的地區民眾動作要快。詳情請洽工務局都計建管課0836-25330。
縣府自四月八日起至五月二十二日起協助民間徵求集合住宅的合建土地,不限面積,惟面積越小土地協調整合度之困難相對增加,就合建土地規模、開發規模、住屋規模進行分析,初步建議土地面積至少6,000㎡,以每戶坪數50坪,公設比例約20%~30%,預估室內坪數約35-40坪。
連江縣境內四鄉五島適宜建築土地或待整合土地均可,不限土地使用分區,惟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指定之代理人,方能確認土地所有權人具有合建意願。其後如經縣府協調整合周邊土地,將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認定集合住宅係屬縣府興建之重大設施,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為集合住宅專用區,依法得以建築。
土地所有權人以土地作價開發,視為當然建物購買者,並依其土地價值換算得以配回之住宅戶數。其次,公告徵求土地不限於住宅區、商業區等可建築用地,地勢平坦的保護區、無使用計畫之公共設施用地,皆為可申請合建土地,個案變更後,其土地可利用價值提高。
透過連江縣政府建構平臺,媒合土地所有權人及購屋意願者,共同興建集合住宅,以提供優質的居住環境,解決住宅供給不足的問題,進而達到資源的有效利用及抑制房價、杜絕違建之目的,凡有意願或需要申請表及計畫書者,請洽工務局都計建管課0836-25330。
集合式住宅合建土地(二階段)徵求,5/22截止
- 2011-05-18